美国人为什么不吃亚洲鲤鱼?

    亚洲鲤鱼也就是我们中国人所熟知的鲤鱼、鲢鱼、鳙鱼、草鱼等八种淡水鱼类。

 在中国,以四大家鱼为代表的淡水鱼是我们日常最常见的消费鱼类,也是目前除猪肉之外,我国民众最为重要的蛋白质来源。

 食用淡水鱼类,用作蛋白质补充来源几乎可以追溯到史前文明时期,从岩壁画能传递出来的信息看,我们的祖先或许刚开始用火就知道怎么烤鲫鱼了。

 八大菜系中,最著名的川菜有酸菜鱼,鲁菜有蒜泥鱼,湘菜有剁椒鱼头,浙菜有糖醋鲤鱼……粤菜?怎么吃都行,生吃都没问题。

 可以说,在我国,淡水鱼根本不会,也不可能在野外泛滥成灾。如果有一个地方被国人发现纯野生的鱼类动辄十几二十斤,而且这片水域还没有污染,那么不出三天,这里连超过四两重的鱼都剩不下十条。

美国人为什么不吃亚洲鲤鱼?

 这说法或许有些夸张,但足以说明光靠人类捕食鱼类就可以控制野生种群数量,起码在我国——或者说我国人民看来,一点问题都没有。

 那么问题就来了,为什么美国人民面对蛋白质含量奇高、我们看来美味无比的淡水鱼就束手无策(或者说举手投降更确切)呢?

 说法一 淡水鱼的土腥味重

 持有这种看法的人不在少数,而且很多网站上有模有样、长篇大论地分析,还找来各种专家,说法无非就是,淡水鱼相比于海鱼土腥味更重,由于美国人不像中国人喜欢把各种东西弄来当香料,例如葱姜蒜、八角、香菜、草果……当然,这些东西如果一起上,弄出来的肯定是一锅美味无比的炖鱼头汤——但关键是美国人不会吃这些东西,所以他们不吃淡水鱼。

 这个说法其实很容易攻破。实际上美国人不是完全不吃淡水鱼,起码他们吃鲶鱼、罗非鱼。对鱼有所了解的人都知道,埃及塘角鱼味道确实不怎么样,口感也不好,罗非鱼的肉质比起鲫鱼更是天差地别。这两种鱼的土腥味之重,恐怕比国产四大家鱼有过之而无不及,说美国人因为土腥味不吃亚洲鲤鱼的说法自然不成立。

 说法二 美国人曾立法不吃淡水鱼

 这种说法较为少见,有必要科普一下。据说上世纪二十年代至四十年代是美国依托电气发展重工业,从而一举成为世界超级大国的关键时期,因此在此期间,美国工业带来的污染前所未有,不仅空气中弥漫着刺鼻的汽油味,而且河流湖泊中还沉淀着铅、镉、汞等重金属,历经多年,淡水中的水生物由于受污染太严重,因此美国国会立法民众禁止捕食淡水中的鱼类。即便如今在有效治理下,美国已经恢复青山绿水,但民众不吃淡水鱼的习惯也就此形成。

 

 且不去批驳这种说法中的漏洞百出,光是说美国立法禁止民众捕食淡水鱼这一项就有违美国所倡导的一系列自由平等的精神,而且即便局部设立法律,这种直接管到人嘴巴的法律在美国是不太可能会存在的。当然,如果有谁能够查阅到美国某地方曾经立过类似的法律,那也是极为罕见,不具代表性。

 说法三 淡水鱼太贵

 一个人均收入几乎是我国10倍,而汽油价格却不到我国一半价格的国家,这个说法太矫情。实际上,去过美国的人都知道,绝大多数的商品价格在美国都是比国内要便宜的,特别是日用品、食品等生活必须品。而且,在一个几乎已经被亚洲鲤鱼占满了河流湖泊的国家,说淡水鱼价格贵,说出来恐怕也没人信。

 说法四 淡水鱼含有寄生虫

 这个说法的前提是欧美人的饮食习惯,相比中国传统饮食,其中一大缺陷就是他们喜欢吃半生不熟的东西。

 中餐生食的东西屈指可数,很多东西要烹饪到根本看不出原料的是什么的地步,但在淡水鱼烹饪这项中就没有这个担忧。实际上,淡水鱼中确实含有比海鱼中更多的寄生虫,包括绦虫、裂头蚴、肝吸虫等,中餐处理的方式是超过100摄氏度烹饪,而且火锅、清蒸等做法时间往往超过十分钟,经过这样处理的寄生虫基本毫无生存下来的可能(蛋白质在56摄氏度开始发生变性,中式烹饪温度一般都远远超过这个温度)。报道中常见的感染鱼类寄生虫的案例,往往是吃了生鱼片或者生吃蛙肉、淡水虾蟹等等导致的。由此可见,因为淡水鱼有寄生虫因而美国人不吃的说法似乎挺有道理。

    经常被用于生食的三文鱼身上其实也有寄生虫的

 但是,慢着,难道海鱼中就没有寄生虫吗?

 就算在美国人经常食用的三文鱼身上,也是存在寄生虫的,其中有一种叫“异尖线虫”的寄生虫分布广泛,许多海鱼身上都能找到,食用也会有感染风险。话又说回来,如果美国人知道淡水鱼中有寄生虫,他们难道不会煮熟了再吃?

 由此可见,这个说法也是不太站得住脚的。

 结论:他们的吃法不正确

 美国人不喜欢吃亚洲鲤鱼,或许跟鱼的特性,以及他们的食用方式有关,跟什么立法、土腥味、寄生虫没多大关系。

 众所周知,四大家鱼有一个很大的特性,那就是刺多,特别是鲢鱼,肉中带刺,即便是把鱼吃到了极致的国人,也不时见到鱼刺卡喉咽饭导致食管被刺穿的报道,而“鲢鱼不宜给儿童食用”的说法在全国各地也能轻易找到,究其原因,就是鱼刺太多。

 国人吃饭时使用筷子,可以轻松辅助找到鱼刺,且中餐饮食中也有可将骨刺吐到桌面上的习惯,餐桌饮食的宽容度特别高,阻断别人吐刺,会被认为是冒犯他人的无礼行为。加之上千年食用淡水鱼的习惯,我们已经形成了吃鱼吐刺的一整套经验,所以在吃多刺的淡水鱼时驾轻就熟也就不奇怪了。

 欧美人则不行。从工具上看,使用刀叉限制了它能够像筷子一样剔除鱼刺的可能性,而且欧美人餐桌上一大套基于“绅士”理念发展起来并不实用的餐桌礼仪,也决定了他们不允许将吃到嘴里的东西再吐出来,这样更是彻底断绝了食用淡水鱼的可能性。

 说白了,就是饮食方式和饮食文化决定了美国人不会吃亚洲鲤鱼,你能想象系着方巾拿着刀叉把鲤鱼肉送到嘴里又咽不下去又不能吐出来的难受劲吗?起码美国人不会这么干。所以,说美国亚洲鲤鱼泛滥,美国人却束手无策,说到底还是文化和传统观念在决定,而改变一种根深蒂固的传统基本上是无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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