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3名辅警强奸勒索失足女
目录
- 1事件简介
- 2事件详情
- 3介入调查
- 4开庭审理
事件简介
2014年8月30日晚,有网友举报称,广东英德公安局城南派出所3名辅警敲诈勒索一失足妇女,并强行与之发生性关系。此事经网络披露,迅速引起当地网友的关注,英德市公安局在当地网络论坛回复称已成立专案组,9月1日,英德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媒体承认“此事基本属实”。
事件详情
2014年8月30日晚,ID名为“苍天有眼哦”的网友在网上发帖举报,称“英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辅警,连同两个同事敲诈勒索一个外地女子”。
根据两人的微信聊天记录和“苍天有眼哦”的举报,可知大概的情况如下:某日,谢某等3人穿着制服,拿着手铐到一女子居住地将其抓走,随后,3人强行用渤逨实忑轮流与该女子发生了长达多小时的性关系。在交纳1500元后,该女子被释放。谢某在微信上表示,“如果把你抓到领导那,你应该清楚用1500元能否解决问题?”谢某告诫该女子,“你不想想,自己做生意,出点小钱是难免的。”
被释放后,该女子离开了英德,但谢某却加了她的微信。在两人的微信对话中,该女子表示上次被吓倒,以后没做了,让谢某不要给她发信息、打电话。谢某带着恳求的语气表示,“要我怎么做,你才肯回来”。谢某还向该女子承诺,如果她以后每天给他们3人各100元,可以保证她的安全。谢某还进一步提出,“我去找你,免费就可以了,”并多次强调,“真的没事的,”“我敢保证。”面对该女子不太相信的情形,谢某主动打开视频与其聊天。视频显示,谢某当时在某派出所。
此事经网络披露,迅速引起当地网友的关注。目前,该网帖有超过10万人次的点击。8月31日中午,认证为“英德市公安局”的网友在当地网络论坛回复称:“我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由纪委、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专案组。”
介入调查
2014年9月1日记者从英德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已成立专案组介入调查,经初步调查,已将谢某等3人刑拘。
开庭审理
2014年11月13日上午9时,备受社会关注的英德3名辅警强奸、勒索“失足女”案在英德法院一审开庭。英德市人民检察院以强奸罪和敲诈勒索罪对3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英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称:3名被告人谢某鹰、徐某鹤、范某先案发前均为英德市公安局城南派出所辅警。被告人谢某鹰于2014年7月底经同事介绍在微信上与李某英互加为“朋友”后,通过微信联系,伙同被告人徐某鹤于2014年8月10日去到英德市富强路御花园一出租屋内,与该名女子进行了性交易。 2014年8月14日的晚上,被告人谢某鹰伙同徐某鹤、范某先3人分别穿着短袖警用训练服、辅警夏装执勤制服,带着一副警用手铐来到李某英租住的出租房内,利用其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身份制造打击卖淫嫖娼的氛围恐吓、威逼李某英,轮流强行与李某英发生性关系,并以收取保护费的形式勒索李某英1500元。
公诉机关指控:应以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追究三人刑事责任。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
案件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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