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刘娇遭奸杀事件

目录

1事件概述
2被害人信息
3案犯投案
4事发经过

 

2014年9月15下午5时,21岁的广元市苍溪女孩娇娇在山西太原榆次开车去工地接工人,在等工友下班期间,她走进位于工地附近的枣林摘枣;不料遭遇暴徒抢劫强奸,在实施强奸后,歹徒怕娇娇报警,便用砖头朝其头部猛砸数下,并用裤子勒其脖子,还将两根10余公分的木棍插入其喉咙,最终致其死亡。

刘娇生前照 受害者家属供图
刘娇生前照 受害者家属供图

事件概述

2014年9月15日下午,在晋中市榆次区王湖村的一片枣林里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被害人名叫刘娇,21岁,四川苍溪县人,跟随父母来山西务工,平时帮父母照看生意,有时帮着在工地接送工人。

事发当天,刘娇到王湖村经济适用房接送工人,下午5点多,她到达小区,因为距工人下班还有一段时间,就独自前往对面的枣林。到当晚7点多,工人反映没有见到刘娇,家人开始四处找寻并报警,才发现女孩已经遇害。

小区的监控录像记录了刘娇最后的身影:9月15日17时16分,刘娇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小区停好车,之后出小区朝着小区北面枣林的方向走去。

据办案民警交代,他们当晚7点多接到报案电话,一个男子说自己的儿子杀人了,之后民警在枣林附近的路口将嫌疑人抓获归案。

被害人信息

刘娇,中专毕业,性格单纯,曾是典型的留守儿童,平时帮父母干采购、出纳,帮着照看生意上的事情,很少出门,偶尔帮着在几个工地间接送工人。

案犯投案

9月20日,晋中市公安局通过微博对外通报称,9月15日20时02分,榆次公安分局指挥中心接到市局110指令,郭家堡乡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对面地里有人死亡。接警后,民警赶赴现场处置。

通报称,经初步调查,9月15日17时许,在王湖村经济适用房北面200米的枣树地里,嫌疑人张某军(男,17岁,陕西籍外来打工人员)遇到正在摘枣的被害人刘娇,遂起强奸之心,在实施强奸后,张某军怕刘娇报警,便用砖头朝刘娇头部猛砸数下,并用裤子勒刘娇脖子,导致其死亡。张某军回到家后,将事情经过告诉他父亲,后在该父劝说下报警投案。

目前,犯罪嫌疑人被平遥县看守所羁押,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事发经过

9月1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张某军闲来无事就到工地附近的枣林转悠,恰巧遇上了在枣林里摘枣的刘娇。见刘娇长得漂亮,而且独自一人,就起了邪念。于是对刘娇说里面的枣更好,到里面摘吧。于是两人往枣林里走了一段。途中,他在建筑垃圾上捡了一块砖头。之后,他用砖头将刘娇拍了两下,刘娇求饶说别伤害她,还掏出包里的东西。

“之后,少年又提出要和刘娇发生性关系。”知情人转述嫌疑人的供述称,迫于压力,刘娇和嫌疑人往里走了一点,女孩遭到强暴。事后,女孩离开,但没走多远就回头对少年说要向警方报案,这时嫌疑人冲过去将其拽回,用砖头把女孩打倒猛砸,并勒住女孩的脖子,将其残忍杀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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