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6楼抛下婴儿

目录

1事件简介
2事发原因
3现场目击
4当事人信息
5涉嫌故意杀人

 

2014年8月22日晚10时许,在深圳龙华新区观澜街道一出租房内发生一起悲剧:一名18岁的未婚女子在厕所产下男婴后,将男婴从6楼窗口抛下,男婴送往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该名18岁女孩称她之所以从6楼抛下婴儿,主要由于她此前一直不知道自己怀孕,突然生下孩子后出于莫名的恐惧才做出这样残忍的举动。

被从6楼抛下婴儿的母亲
被从6楼抛下婴儿的母亲

事件简介

2014年8月22日晚10时许,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武馆社区43栋的楼上,一名婴儿被其18岁母亲从楼上抛下,后被送至观澜人民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观澜街道办事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说,孩子系从6楼被抛下的,据现场围观者说,当时孩子身上还有脐带。

事发原因

据警方调查,韦某今年18岁,孩子的父亲是她此前在老家的一个男朋友,两人于今年2月分手,孩子是何时怀上的她并不知情。韦某称自己一直较胖,并没发现怀孕。直至事发当日下午3时多,因肚子突发疼痛回出租屋内休息,晚上9时左右,肚子越来越痛,进厕所后竟然产下一名婴儿,婴儿的脐带自行断落。韦某回忆说,当时自己脑袋一片空白,恰好厕所里有一个窗户,就下意识做出了这个残忍的举动。

现场目击

据现场围观者说,当时孩子身上还有脐带。被人从楼上扔下来,还被摩托车碾过。

事发现场
事发现场

据目击者刘女士介绍,22日晚10时左右,她在附近和友人闲聊时,突然看到一个物体掉落地面,砸中一辆民用摩托车。附近居民纷纷上前围观,才发现是个刚出生的婴儿,被人用衣服裹住从6楼抛下。围观群众惊慌之余,迅速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报警。

“婴儿全身都是血,脐带很长,还没来得及剪掉。”刘女士回忆称:“孩子应该刚出生没多久,有6斤左右,摔下后没有哭声,但身体还在抽动。”120赶到现场后,做了人工呼吸等简单的急救,就送往医院抢救了。

8月23日下午5时,该婴儿最终抢救无效于22日晚身亡。而抛弃他的正是亲生母亲。警方透露,该女子被发现时面色苍白,惊慌不能说话,后送至医院救助,并指派民警看护。另据警方证实,婴儿被人从楼上扔下来时,只是正好掉在电动车上并未被碾压。

当事人信息

据警方调查,韦某1995年下半年出生,广西容县人,曾读到高中一年级。去年曾有一位男朋友,不过在今年情人节期间分手。今年上半年,韦某的表妹、朋友等人曾发现丽丽的肚子大了起来,但韦某只是说自己胖了,并未承认自己怀孕。

涉嫌故意杀人

广东中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潘翔表示,女孩涉嫌故意杀人罪,将面临刑事处罚。20岁左右的低龄女青年,将自己刚刚分娩的婴儿亲手杀死的案例不在少数。如果行为人溺死、掐死、捂死婴儿的,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属于直接故意。

应按故意杀人罪追刑责

本案中的女孩情急之下,下意识地将婴儿抛到楼下,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也就是说,女孩对婴儿坠落死亡的后果,主观上持有的是既不肯定,也不否定的态度,心态上放任危害后果的发生,婴儿死亡的后果没有超出其意志范围,在犯罪的主观方面属于间接故意,应按照刑法规定的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最高量刑为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到10年有期徒刑。过往的司法实践中,对此类案例,法院通常按照情节较轻,行为人主观恶性不大,在3年到10年有期徒刑之间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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