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完整版

广西柳州莫菁门事件完整版

柳州莫菁门,一名柳州叫作莫菁的女子不雅“艳照”在互联网上不断传播,引起了柳州乃至全国网友的关注,在柳州论坛,不少网友认为发帖者此举超越了“道德底线”,并声言通过人肉搜索曝光发帖者,有网友猜测此事与恋爱纠纷有关,散播艳照的男子系该女子前男友,此前该男子曾因特殊寻人举动引起媒体关注,柳版“艳照门”在柳州论坛等网站成为网友热议的对象,当大家纷纷寻找柳版“艳照门”的当事人之时,男主角叶某突然现身,他声称手里还有12段小莫的性爱录像,“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弄丢”。

事件起因

1、叶某自称被在绝配网上认识女友的,被女友拖累,“这一生我都不会原谅她!”谈到两人的感情,叶某情绪激动。 叶某称他和小莫2008年在一个QQ群里认识。很快进入热恋,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2、在讨论房子问题时,双方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怎么出钱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后来两人深度交往后,小莫开始隐瞒自己的行踪,并不许叶某碰自己的QQ、手机等隐私物品,这让他心生猜疑,甚至派人跟踪小莫,但并没有抓到切实的证据。

3、 叶某表示两人多次争吵的原因主要是房子问题和他怀疑女友有外遇,而并非是因为对她隐瞒自己有个女儿。为此他还拿出一些小莫和他女儿的合影来证明,两人的性格不合,最终导致2010年4月25日小莫不辞而别。


4、叶某称小莫“消失”以后,他多次发信息,打电话,但是小莫从来不接。为此从2010年5月起到现2010年6月,一直都无法专心工作,经济上非常窘迫,已装修好的房子,也被迫便宜卖掉,用来还债,如今房价不断上涨,他手头的钱又已经不够买房子了,叶某觉得自己“家破人未亡”,而这一切都是小莫造成的,所以要“毁她一生”。

事件经过

柳州市女子莫菁的不雅照在网络疯传。这些照片共数十张,虽然大多数敏感部位均经过了裁剪,但照片中女子的面部特征非常明显。这些照片主要是由各个论坛上一个名为“yeboxin123”的ID所发。其同名注册的ID“yeboxin123”在猫扑、天涯以及各个省市的论坛多次贴出他的寻人文章,在同名注册的多个博客中,均有艳照贴出。该ID通过百度可搜索出623多条相关信息,其中甚至包括了江苏、贵州的论坛以及许多情感类论坛。

而在网易、QQ空间的相册中,这些艳照都被专门整理,并均呈公开状态。在发布艳照的QQ空间,发帖者网名叶帛鑫,在他2010年5月的日志中,声称未婚妻莫某因感情纠葛突然玩起了“失踪”,并呼唤女友回来。但到了6月16日,他开始在网上公开一些与女友的聊天记录,称该女子与其他男子有染。聊天记录中,他曾经表示,“现在我只想把事搞大,搞臭她”。此后,他发出了多篇日志,大多为谩骂莫某的内容。并于10月25日贴出该女子50多张艳照,并宣称,“我等着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见到你(指莫某)”。

另外,根据网友提供的线索,该男子在2010年5月5日,曾在莫某父母所住的小区门口贴出大字报,引来路人围观。通过当事电视台的录像资料看到,该男子真名叶×,面部特征与“叶帛鑫”的相册中的男子一致。

有网友爆料称,叶2010年40岁,与莫某在网上认识,此后一直到谈婚论嫁。但后来莫某发现叶已有孩子,于是愤而“失踪”,此后叶多次寻找莫某未果,恼羞成怒,做出不理智之举。但据证实,并非如此。有照片为证,叶与莫初识之时,也并未隐瞒孩子。

淫秽事件

1、叶某展示了自己移动硬盘中的内容,并声称艳照一共有138张图片和12段视频,网上公开的,只是一小部分,叶说这些视频全部是用他的SONY T30相机拍摄,大部分都是与小莫认识之初在宾馆开房时拍摄的。

2、小莫“消失”之前,曾经以把自己的QQ密码和手机给他查看为交换条件,让他删除过一些,但还是留了一部分,2010年8月他上网时心生恨意,先放出几张自己露脸的“艳照”,到了10月,他又即兴将所有露脸的照片截去敏感部位后贴了出来,因为“看不到脸的照片没有什么意思”,叶说全部的138张艳照和12段视频曾经被他刻成光碟,复制后于2010年8月从北京回柳的列车和2010年10月在柳州的江滨公园两次弄丢。

3、叶某说他这样做的目的就是要“搞臭”小莫,“今后如果我有闲心,比如听说她结婚了,就让照片被她老公和她家公家婆看见,就算她老公是谢霆锋,她的家公家婆也不会是张柏芝的家公家婆”。“如果以后还有空,也许(光盘)还会搞丢,90后看腻了不要紧,让00后继续看”。

叶某自述

“我承认这种行为很卑劣。”叶某直言不讳。短发,身高1.75米左右,叶某看起来比**中苍老很多。在交谈中,叶某显得非常健谈,说话条理清晰。叶称,他公开**的目的是“搞臭”小莫,并逼迫她现身。

叶某自称是做室内设计行业的。由于小莫的不辞而别,导致他现在居无定所,再加上此前交往中小莫的种种不是,使他心生恨意,终致发**报复。

叶称,自己并不怕人肉搜索,甚至可以主动公开自己的全部身份资料。这段时间,连他的母亲都对他的行为不齿,但他始终认为自己没有做错,并“已经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

叶说,由于小莫突然之间离他而去,导致他的生活彻底崩溃。从今年5月开始,他一直在寻找小莫的下落,但小莫和她的家人均不配合。今年10月,他决定发出**报复。并希望“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与她见面”。

叶称,此事发生后,昨日有上百名网友加了他的QQ,“点得手都疼”。他还表示,大多网友都支持他的行为。

但是,在昨日的今论坛“聊盆拍砖”版面里,关于“**门”的讨论非常火爆,甚至有好事者将各种网络言论分门别类进行整理。

自称被女友拖累

“这一生我都不会原谅她!”谈到两人的感情,叶某情绪激动。

叶某称,他和小莫2008年在一个QQ群里认识。很快进入热恋,进入了谈婚论嫁的阶段。

在讨论房子问题时,双方为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怎么出钱的问题发生了争执。后来,两人深度交往后,小莫开始隐瞒自己的行踪,并不许叶某碰自己的QQ、手机等隐私物品。这让他心生猜疑,甚至派人跟踪小莫,但并没有抓到切实的证据。

叶某表示,两人多次争吵的原因主要是房子问题和他怀疑女友有外遇,而并非是因为对她隐瞒自己有个女儿。为此,他还拿出一些小莫和他女儿的合影来证明。

两人的性格不合,最终导致今年4月25日小莫不辞而别。

叶某称,小莫“消失”以后,他多次发信息,打电话,但是小莫从来不接。为此,从今年5月起到现在,一直都无法专心工作,经济上非常窘迫。已装修好的房子,也被迫便宜卖掉,用来还债。如今房价不断上涨,他手头的钱又已经不够买房子了,叶某觉得自己“家破人未亡”,而这一切都是小莫造成的,所以要“毁她一生”。

事件结果

不雅照的出现引起了不少媒体的关注,2010年11月25日,发布不雅照的男子叶某接受柳州当地两家报纸的采访,声称公开不雅照的目的就是为了报复,并称在发布不雅照之前咨询过律师,希望“在名誉侵权的审判席上与她见面”。

随后数日,媒体的报道令不雅照事件在当地家喻户晓。柳州当地的一份报纸甚至以两个整版的版面详细刊登了对叶某的专访,使不雅照事件在当地变成一个公共事件,并给事件中的当事人和家庭带来极大的影响。不雅照在互联网流传后就辞职离家出走的莫某数次想要自杀,而莫某的父亲更因遭受打击忧愤成疾住进医院。

随后,叶某的博客和QQ空间中的不雅照虽然已被删除,但经过网络的大肆传播,事件的影响已经很难根除。莫某在收集相关证据后,此后,莫某向柳州城中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诉称叶某在自己撰写的博文中,捏造事实诽谤她,多次指名道姓辱骂她和她家人,对她和家人的生活带来了很多困扰。她强调,叶某指责她私生活不检点、和领导同事之间有不轨行为等,均是捕风捉影,没有依据。

柳州城中区法院做出逮捕决定后,2011年1月6日晚上,民警在三门江林场附近的叶某家中将他抓获。次日凌晨,叶被送进看守所收押。城中区法院将择期开庭审理此案。

柳州市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唐劲松认为,以叶某的行为来看,其已经侵犯了受害人的隐私权和名誉权,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并涉嫌诽谤罪和侮辱罪。

判刑三年

2011年6月9日,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称为柳州“艳照门”事件引发的刑事自诉案审理终结,并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案现已生效。

据了解,城中区法院曾于2011年3月21日,对本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该事件中不雅照片和视频的发布者叶帛鑫犯侮辱罪,判处他有期徒刑3年。叶帛鑫认为其属民事侵权行为,不构成侮辱罪,向市中院提出了上诉。

市中院的法官经审理后认为,叶帛鑫在互联网上连续公然发表多篇博客,用侮辱性词语辱骂莫女士,明显反映其具有破坏莫女士名誉的故意,他还公布出莫女士的照片、真实身份信息等个人隐私,并多次公开诋毁莫女士的人格,持续时间长达半年。引起大量网民点击阅读及跟帖,导致莫女士的人格、名誉都受到极大损害,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其行为符合侮辱罪的构成要件,因此,叶帛鑫的上诉意见不成立,故作出如上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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