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是谁惹祸上身的?

导读:150年前,英法联军火烧圆明园被视为近代中国的国耻,也是国人至今无法忘却的悲惨记忆。150周年过去了,沧海桑田,斗转星移,中国又重新回到世界舞台的中央。拂去厚厚的历史尘埃,许多有识之士对那场劫难多了一些认识和反思,渐渐还原了历史的真面目。事实上,当时不可一世的大清帝国,对列强兵临城下、磨刀霍霍的贼心浑然不觉,对帝国主义的侵略本性缺乏应有的认识,依然摆出一副无知和傲慢的姿态,终于为列强报复中国制造了借口。

火烧圆明园
火烧圆明园

  火烧圆明园是1856年10月至1860年10月延续4年的英法联军之役的巅峰和终点。战火是1856年10月在广州点燃的。

  1856年10月23日,英、法、美、俄四国进攻广州,1857年12月29日英法联军攻陷并占领广州,整整历时一年零两个月。因未与清政府就谈判事项达成协议,英法两国决议采取武力迫使清政府屈服。1858年4月英法联军北上,5月26日占领天津。清政府代表被迫同意在天津谈判。英国侵略者提出“北京驻使、内地旅行、长江通商”三项要求,清政府最终屈服。1858年6月,清政府分别与俄、美、英、法签订《天津条约》。

现在的圆明园
现在的圆明园

  公使驻京之争

  《天津条约》签订后,英法退出大沽口,英法美三国于1858年7月中旬抵沪,等待修改税则以及补充通商章程。7月14日,咸丰帝任命桂良、华沙纳等为钦差向英法等国就《天津条约》提出交涉,准备修改公使驻京的条款。但是桂良等钦差大臣不敢向英法等国提出修改公使驻京的要求。《天津条约》只是咸丰皇帝迫于压力暂时答应,并不准备履约。其中的焦点就是决不能让外国公使驻扎北京,以免外国公使在皇帝面前不愿三跪九叩。根据《天津条约》,“北京驻使、内地旅行、长江通商,”也就是互设使领馆,外国人可以到中国内地旅游,以及和中国通商。按照现在的认识,这些在国与国的关系中是十分正常的,应该通过双边协商谈判来加以解决。但这些要求在清政府那里遇到了巨大的阻力。

参与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
参与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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