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闻街(手机版)
首页 > 娱乐八卦

邓伦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 被告需赔款并连续道歉30日

作者:奇闻街  来源:网络转载  阅读:257

邓伦

邓伦

案件播报

案件播报

      11月26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播报,宣布邓伦名誉权纠纷案一审胜诉。据悉,被告蒋*毓因在其微博账号“锦觅的灵力”(目前昵称:“烟痰不离身”,UID:5771626941)中发布针对邓伦的侮辱性言论,被判构成对邓伦名誉权的侵犯,须在涉案微博账号首页置顶位置连续三十日公开发表致歉声明向邓伦赔礼道歉,并依法向邓伦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律师费等维权合理支出。

上一篇:死猪不怕开水烫?蒋劲夫女友发文控诉被家暴
下一篇:贾跃亭破产申请文件曝光:个人资产14.1亿美元

热门推荐

精彩推荐


站点地图|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内容均来源于网络或由网友自行发布,我们对此不负任何责任,如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 2017-2021 奇闻街 版权所有 | 广告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