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苏被代言
明星网资讯 马苏2012年发现某整形医院用她的肖像当做医院项目代言,发现后通知对方拿下来但是没有同意,后来马苏拿起法律武器提起诉讼,一审结果下来赔偿10万元。
马苏诉称,2012年6月,她得知伊莱美医院在网站上使用了她的相片作为胸部整形、鼻部整形及面部微整等整形美容手术的商业宣传配图。她在第一时间联系伊莱美医院要求删除相片,但对方依然持续使用。
马苏认为,伊莱美医院擅自使用她的相片用于商业宣传,侵犯了她的肖像权,使她受到很多误解、社会评价降低,侵犯了她的名誉权。
她要求伊莱美医院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16万、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公证费4160元、交通费140元、通讯费100元和复印费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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