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黑龙江省的周广龙原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以拉行李包为生,后来在火车站强收保护费起家。在激烈的争抢客源、货源的过程中,周广龙为获取更大经济利益有意识地拉拢一帮人,在广州火车站一带与人争地盘、斗殴、强行拉客、强占搬运市场。其后,以周广龙为首的犯罪集团逐渐发展成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随着其 “势力”的壮大,该组织发展到以暴力手段垄断货运路线。
从2000年2月开始,周广龙见芳村区鲜花货运市场利润可观,又以暴力、威胁手段对岭南花卉市场的鲜花货运业务进行垄断经营,从中收取保护费获利。
在垄断过程中,周广龙等人对在岭南花卉市场做鲜花货运的符××、肖××等人,分别实施恐吓、殴打、泼流酸等一系列手段,强迫他们和自己进行交易,并迫使他们退出经营。致1人重伤,1人轻伤,3人轻微伤,其中,花卉市场的杨永华,被硫酸泼中,造成身体二度烧伤,容貌毁坏(重伤,五级伤残)。
以周广龙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穷尽心思,设立各种名目,疯狂敛财。破案后,公安机关依法扣押的仅周广龙个人的财产就达160余万元、汽车5辆、房屋4套。
强收“地费”
以周广龙为首的带黑社会性质组织,初期以争夺地盘、收取“陀地费”(即保护费)为主,在火车站一带及附近的白马、黑马服装批发市场,以暴力、威胁及违法犯罪等手段获取高额利润。
1995年,周广龙率手下殴打威胁某公司在火车站东广场营运的中巴人员,并以砸车等手段,胁迫该公司于 1995年7月起,每月向周广龙交纳“陀地费”2万元,每车次另交80元的“陀地费”。此后,周又要求该公司每月增加1万元,被该公司拒绝。1996年9 月8日,周广龙纠集手下20多人,在火车站东广场袭击正在营运的该公司的中巴,引起群殴。当天下午,周又指使手下追至附近某医院,两次袭击抢救伤员的该公司人员。
暴力垄断
1996年初,周的手下吴书刚见货运市场竞争激烈,就提议周广龙将整个货运市场“统一起来”,双方一拍即合,立刻开始垄断活动,并公开宣称“如果谁不同意合作,就砍断谁的腿”。迫于周的淫威,经营郑州线业务的甘某、杨某等人被迫与周、吴共同成立平安货运部,周则凭借其黑恶势力占其中20%的干股。周等人又逼迫拥有郑州线最大货运量的刘某入股,刘不从,周就指使打手在火车站一站台用刀将刘妻沈某捅至重伤,并先后两次将刘的工人砍伤,刘迫于无奈,于1999年3月开始与周广龙等人“合作”。
1999年7月,周广龙伙同张贵启、张春秋等人成立五联公司,周占50%股份,开始了逐条线的垄断计划。
2000年1月15日,被强迫与周合作、原经营兰州线货运业务的胡某因认为股份分配不合理而心生不满,被周广龙指使张贵启等人打断双腿。随后周垄断了兰州线货运,一年从中牟取暴利300余万元。仅一年多时间,周广龙等人凭着恐吓、暴力等手段,以入干股的形式逐渐垄断广州至郑州、西安、乌鲁木齐、兰州等地的铁路、航空货运市场。
周还指使柳述清、张春秋等人成立勤国耀发公司,采取泼硫酸等暴力手段,垄断了芳村岭南花卉市场的货运业务,把该市场至广州火车站的运输费从每件15元提至50元。
强人所难逼迫合作
逼人合作不成泼硫酸毁容,周广龙犯罪团伙如此霸道
杨先生来自云南省昆明市,在芳村岭南花卉市场经营货运业务已有多年。去年的6月10日,杨接到当地市霸周广龙手下一名姓马的男子打来的电话,称要与其合作经营货运业务。在此之前,杨先生已听说该市场有很多人被该团伙逼迫“合作”,杨没有答应。此后马某多次打来电话,但杨坚决不同意。
7月26日,一块头颇大的矮个男子(此人已被警方抓获,查证为周广龙一手下干将)找到杨并与他攀谈,该男子称他是市场内一家玩具货运商的客户,两人谈了一会后分手。
假装运贷硫酸泼面
8月4日凌晨5时许,该男子前往杨的货运处找到他,称有一批货物要紧急发运,要杨跟随他去看货。杨先生当时没有细想,就跟着这个男子走出了公司的大门。刚走了几步,杨先生看见这个人手里提着一个高压塑料喷壶,心中忽生疑虑。他停下脚步,询问该男子要发的货物是什么。突然,该男子转过身来,举起手中的高压喷壶,向杨先生的脸上及身上、大腿等处喷射。杨本能地抬手挡住了眼睛,但手上及身上多处被大量液体喷到。杨大叫了几声后痛昏在地。
公司人员闻声冲出,该男子见状又举起喷壶向他们猛喷,并趁机逃走。杨先生苏醒过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了医院的病床上,脸上已被硫酸毁容。至今,杨先生已为治疗花费了10多万元,而准备在去年年底结婚的他,也因此事将婚事搁了下来。
揭开黑幕
2000年7月26日,广州市芳村区警方接到群众举报及有关领导批示,反映岭南花卉市场有恐吓、伤害、强迫交易等带黑社会性质行为,其中某花店店主夫妇在经营过程中遭到伤害和抢劫。去年8月4日,该市场又发生泼硫酸伤害案,一货运商人身受重伤(详见5月18日本版报道)。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不到一个月就将参与作案的勤国耀发公司成员邹立杰、王能文、马兴彦等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警方在审查中发现,该公司背后有一个更为庞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五联公司在操纵。警方循线追查,将五联公司骨干成员张春秋抓获。随后警方进一步发现,五联公司真正的幕后老板是一个叫周广龙的人。周等人数年前从黑龙江来穗打工,初时以帮人搬行李为业,后靠暴力强抢生意打下“创业”根基。近年来,周广龙逐渐扩张势力,形成了有骨干成员、有众多喽罗的团伙。主要头目以办公司为托,用欺行霸市的方式恶意经营,在广州流花地区、芳村岭南花卉市场一带作恶多端。
擒贼擒王
案情很快上报到广州市公安局,市局立即成立了专案组。由于该团伙组织严密,背景复杂,调查取证十分困难。民警经过长期艰苦工作,终于动员多名事主报案,其中一名事主还于今年3月24日广州警察开放日向警方报案。警方摸清了该团伙的活动规律后,于4月6日制定了抓捕计划,决心“除恶务尽,斩草除根”。
4月13日上午,专案组获悉该案一号人物周广龙、骨干成员张贵启在白云区一酒店出现。警方迅速出击,包围该酒店的出入口,在酒店的咖啡厅将这两名犯罪嫌疑人擒获。
一网打尽
随后,百多刑警兵分多路,分别在芳村区、火车站等地将该团伙其他犯罪嫌疑人郭汉雄、杨粤刚等陆续抓获,并查封该团伙的公司、营业店档及房产一批,扣押汽车18辆。而已被广州铁路警方抓获的张梅东、张金明等十多名涉案人员也移交给了芳村公安分局。
5月7日,该团伙一名畏罪潜逃的重要成员,在广州警方及当地警方的追捕下,由家人陪同到芳村公安分局投案自首。至此,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绝大部分已落网,共抓获43人。
警方随后展开了庞大的调查取证工作。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周广龙一伙低头认罪,相继供认了作案事实。
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个带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最终被广州警方彻底摧毁。
一审判死重审还是判死
2001年11月,周广龙黑社会案开庭审理,2002年8月1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周广龙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周广龙身犯五项罪名,被判处死刑。被告人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发回重审”的决定。
经过新一轮的审理,广州中院认为,周广龙为首的犯罪组织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特征,2004年11月26日,广州中院重新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广龙被判处死刑。被告人柳述清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邹立杰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被告被分判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不等。周广龙等人仍然不服判决,提出上诉,在其上诉状中,其称自己做正当的生意,并无领导黑社会组织的行为,只参与了部分故意伤害的行为。
终审定音:死刑改死缓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周广龙自1999年以来,为了非法控制、垄断广州火车站、广园路客运站等处的行李搬运、非法“拉客”、货运等市场,牟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成立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五联公司”,该组织的骨干成员柳述清等人欲垄断芳村花卉托运市场而成立了“勤国耀发公司”。依托这两个“公司”,该组织成员以暴力、威胁和其他手段,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致5人重伤10人轻伤,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周广龙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在故意伤害杨永华犯罪中,未参与整个犯罪的具体策划、实施过程,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30万元。
宣判直击
周广龙听判大喊“有意见”
一审判决时,由于被告人数多,法官用了整整4个钟头才读完判决书。这次二审由于认定的事实和一审一致,法官没有重读事实部分,而是直接切入分析和判决结果。当法官念到周广龙被判死缓时,“死里逃生”的周广龙竟然没什么特别的反应,看起来十分平静。问其对判决书的意见,他竟扬起头,响亮地回答:“有意见。”
辩护律师
二审周广龙已没钱请律师
广东博浩律师事务所马克东主任是周广龙的辩护律师。宣判结束后,记者采访了马律师。马律师表示对法院的这一改判已有心理准备,并不感到特别意外。
据悉,周广龙一审、重审时都是委托马克东代理辩护。到了二审阶段,曾经日进斗金的周广龙已是穷途末路,没钱请律师了。出于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法律规定死刑犯必须有辩护律师,没钱委托的,由法院指派。就这样马克东又成了周广龙二审的指定辩护律师。
本案焦点
为何改判周广龙死缓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此案后认为,周广龙的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和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依法应判处死刑,但鉴于其在故意伤害杨永华的犯罪中,未参与整个犯罪的具体策划、实施过程,故依法酌情从轻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周广龙的辩护律师说,周广龙的改判关键在于在硫酸毁容一案中,周广龙只是指使柳述清用暴力手段对付被害人,并不知道其具体做法,一审判死刑是量刑过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