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隼是我国珍稀野生动物,是我国二级保护动物,是一种食肉猛禽。前不久,临河区森林公安局民警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猎隼。
6月14日,临河区森林公安局新华派出所民警接到自来水公司职工刘先生的求助电话,刘先生称在自来水公司院内发现一只稀罕的猛禽,飞不起来,被他抱回了办公室。
接到求助电话后,新华所民警立即赶往四季花城附近的自来水公司,并见到了刘先生,经民警仔细辨认,被救的属隼科中的“猎隼”,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为食肉类猛禽,多栖息于开阔的低山丘陵或山脚平原地带。被救的这只隼从外观看属于幼隼,无明显外伤,可能误入城区,觅食困难,或体力不支,才落到地面的。森林公安民警及时将他送到临河区野生动物救助中心,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为他喂食了鸡肉,相信经过工作人员的悉心照料,不久后这只猎隼将重新翱翔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