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体自燃是指一个人的身体未与外界火种接触而自动着火燃烧,甚至可以烧化为灰烬,但周围的东西(包括可燃物体)却可以没有烧掉,尤有甚者,有些人虽然全身烧焦,但一只脚、一条腿或一些指头依然完好无损。上网看看
1663年,丹麦解剖学家托马斯·巴托林(Thomas Bartholin)描述了巴黎的一名妇女在睡着时“焚烧成一堆灰烬和烟雾”的经过,但她睡觉用的草垫床却并没有被火烧着。这是历史上记载的第一起人体自燃事件。1673年,法国人约拿斯·杜朋(Jonas Dupont)在所发表的作品“De Incendiis Corporis Humani Spontaneis”中搜集了诸多自燃案例。上网看看
从那以后又出现了数百例人体自燃现象,这些现象都有一个相似的模式:受害者通常是在家中自燃死亡的,燃烧往往非常彻底。验尸官在现场有时会注意到发生事故的房间内有一种甜而呛人的味道。
人体自燃的事例早见于17世纪的医学报告,到了20世纪,有关文献更有详尽的记载。期间发生的事例多达200余宗。初时一般认为,这种厄运大多降临那些酗酒,肥胖和独居的妇女身上。他们几乎全在冬天晚上自燃,尸体在燃烧的火炉旁边。不用说,出事时并无证人在常据当时的见解,这是上帝的惩罚。
尸体产生易燃气体;人体内某些元素或混合物一旦暴露于空气中就会自动着火;有些化学品本身并不活跃,但与其他物品混合时会引起爆炸;也可能是内火……
尽管警察、消防员、纵火案专家、验尸官和病理学家提出不少证据,但大多数医生和科学家仍然认为那些看来无容争辩的事例未经彻底调查。
虽然有人曾经提出一些理论,但目前还没有合理的生理学论据,足以说明人体如何自燃甚至化为灰烬,因为要把人体的组织和骨骼全部烧毁,只有在温度超过华氏3000度的高压火葬场才有可能。至于烧焦了的尸体上有未损坏的衣物或皮肉完整的残肢,那就更神秘莫测了。
世界各地都曾发生过人体自燃的现象,但至今并未有一个合理的科学解释。对于人体自燃的这种奇怪现象,至今科学家们还没有找到其发生的原因,虽然已经在几百年前就有人体自燃的案例,然而这个未解之谜可能还会一直流传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