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盛德泰公司的两名代理人从山东来京出庭,美涛中艺公司和范冰冰委托同一名律师应诉。盛德泰公司诉称,其与美涛中艺公司及艺人范冰冰于2009年签订《广告形象代言人合同》一份,聘请范冰冰作为其广告产品的形象代言人,代言时间为两年,范冰冰应为该食品公司演出一次产品影视广告拍摄,一次产品平面广告拍摄,并出席两次产品宣传活动,但他们在邀请范冰冰出席其宣传活动时却遭拒绝,要求二被告返还服务费115万元并支付230万元的违约金。
盛德泰公司表示,范冰冰履行了拍摄影视广告和平面广告的合同约定,因此公司只要求其返还未履约的出席宣传活动部分的服务费115万元,违约金也是按照合同约定提出。对此,美涛中艺公司和范冰冰的代理人认为,范冰冰只是公司艺人,不应是合同主体,此案和范冰冰无关,而公司认为并未违约,即使违约,单次活动的服务费酬劳也仅为20万元,并非115万元。
两次邀请都没来
在庭审时,双方争论的一大焦点就是是否违约。美涛中艺公司提出,合同中约定范冰冰具体出席活动的议程需提前30天由对方书面告知,经双方协商确定方可执行,盛德泰公司确实发送过书面告知,但公司也回复告知因档期原因无法参加,此后盛德泰公司再未联系参加其他活动事宜,应视为盛德泰公司自行放弃。
盛德泰公司提供了双方往来的三封电子邮件,2009年8月19日,公司曾邀请范冰冰参加10月举行的全国糖酒会,但直到9月9日,范冰冰的工作人员才回复称范冰冰在该时段刚好有其他安排,希望盛德泰公司改在11月举行活动。“全国糖酒会的日期不是我们企业能主导的,我们认为范冰冰完全可以调整一下档期来出席活动。”盛德泰公司表示,只需范冰冰出场两个小时即可,他们当日回复邮件希望范冰冰再调整时间,但此后就再未得到消息。第二年全国糖酒会时,盛德泰公司再次通过美涛中艺公司邀请范冰冰,对方还是没来。
“我们已尽到协商义务,并不违约。”对于电子邮件内容,美涛中艺公司代理人表示还要回去核实。
庭后采访
积怨已久 原告起诉遭反诉
盛德泰公司的谷先生说,因为都是山东人的缘故,经人介绍公司在2009年1月和范冰冰签订了广告形象代言合同。当年10月,全国糖酒会在山东举行,公司想邀请范冰冰来现场参加活动,扩大公司知名度,“我们公司所在的莱芜市莱城区比较贫困,掏这么多钱请来范冰冰,就是想能帮助公司发展壮大。”
谷先生说,一个工人的月薪是1000多元,付给范冰冰的230万元代言费,是200多个工人一年的工资,“范冰冰不来参加活动,让我们花了钱没达到应有的效果。”谷先生表示,企业2005年创建,生产水果罐头起家,范冰冰代言的也是水果罐头产品,“她不如约来参加活动,让我们感到范冰冰不重视这份合约。”
记者了解到,范冰冰此前曾将盛德泰公司起诉到法院,认为公司在合约到期后还在销售有其代言形象的产品,以侵权为由索赔,一审法院判决盛德泰公司赔偿范冰冰60万元,盛德泰公司已提起上诉。而在昨天庭审时,美涛中艺公司又以同样的理由提起反诉,但以违约追究盛德泰公司的责任,盛德泰公司觉得无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