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杀人案件,警方都没有掌握任何证据,这显然比较奇怪。因为第一起案件因为大雨,可能没有留下指纹,足印,血液什么的。但第二起案件现场保护比较好,凶手又没有带手套,理论上不可能不留下任何证据。最终却是没有证据,最终因为只有乔建国的口供,没有判处他死刑。
其实案件发生以后,一些专业人士也相当疑惑,关键就是毫无医学知识,也没有杀牲口经验的乔建国,如果能够熟练的完成掏肠?普通如老萨一样的人,虽然对人体解剖学略有了解,也觉得不知道居然能从阴部掏出肠子来。
张掖市人民医院普外科柳佰富主任告诉记者,这一病例是他从医30多年来闻所未闻的一起重大伤害案,凶手的作案手段确实 到了令人发指和震惊的地步。柳主任说,根据他们临床判断,小花的小肠是他人用手从下身直接拽出的,而根据案发前后不到10分钟的时间判断,作案凶手很可能 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因为,即使是一个具备相当水平的大夫也不可能在10分钟内完成从下身找到小肠的工作。
而小花受到的创伤,作案人不仅十分准确地找到了 “从下身进入腹腔的薄弱点”,而且还在“很短的时间内”找到了伤害要件。同时,该案可以排除利器的伤害,因为利器不可能在同一时间伤害多处,而小花的小肠 和阴道内多处受到了严重伤害。凶手的残忍和泯灭人性简直可以跟“魔鬼”相比了。
显然,乔建国恐怕没有这种知识。如果乔建国是凶手,他为什么最终出来投案?当时他已经被包围在家中了,他又不知道警方到底掌握多少证据。如果是他做的案子,连杀两条人命,又是如此残忍的杀人,肯定死路一条。乔建国为什么还能够在家人的劝说下,自愿投案?
还不如干脆拼了算了!所以,种种疑点,让掏肠手案件成为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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