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教师猥亵4名女学生

目录

1事件经过
2一审判决

 

湖南教师猥亵4名女学生

湖南湘潭县某乡村小学一57岁男教师以批改、检查作业等理由,对班内的四名女学生多次实施猥亵,经学生向家长反应后,家长向公安机关报安,8月2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6年。

事件经过

何伟系该小学三年级的数学老师。2013年10月份的一天上午,何伟坐在教室讲台上给学生批改作业,8岁女学生小玲将作业送到讲台给何伟检查,何伟趁机将手伸进她长裤内,抚摸其隐秘部位。

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期间,何伟在给学生检查作业及学生午睡时,多次在该小学三年级教室、教师办公室等地,猥亵三年级女学生小玲、小美、小冰、小文。

女学生回家反映情况后,家长们向公安机关报案。因涉嫌犯罪,何伟由检察机关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上,何伟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悔罪。

一审判决

湘潭县某乡村小学57岁男教师何伟,多次猥亵4名未满12周岁儿童。8月20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对何伟犯猥亵儿童罪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6年。

法院审理认为,何伟的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鉴于他案发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湖南教师猥亵4名女学生
标签:湖南教师猥亵4名女学生 湖南教师猥亵4名女学生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