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古代日本妓女奇特的"卖春"方式
日本原称倭国,唐朝开元年间,史学家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记载:“武后曰日本”。武后乃一代女皇武则天也,“日本”一词方正式出现。中国漆器经丝绸之路传入西方,英文称之为“JAPAN”,后来传入日本大放光彩,因此,日本英文名也称“JAPAN”,即中国漆器。日本是一个色情业非常发达的国家,当然,并不只是今天的日本才有这样发达的色情业。在古代的日本,色情业不仅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据有关史料记载,古代日本妓院一般情况下被分为了三个级别。
其中第一级叫做“大店”,是所有妓院中最高等级的一类;第二级叫做“中店”,相对“大店”虽然不及其奢华,但各方面的硬件设施在当时也算得有一定档次;而到了第个三级的“小店”,从女人的服饰到场所的环境,以及服务特色,几乎各个方面都与前面两者有了质的差距。在日本,能够在这种被称为“大店”中坐等嫖客的妓女并非满地皆是,她们是出类拔萃的那种论姿色、才艺均佳的女子。客人想要相约大店妓女多数还要靠钱说话,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或许连见上一面都会很难。“中店”内的妓女一般都是衣着华丽的。虽然没有大店中的高贵,可以生意成交之间由客人“物色”,但是“中店”的妓女其价钱也不会很低。
此外,“中店”妓女还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可以得到一个宽敞高档的房间为客人服务。这样的条件也让她们至少享受到了衣食无忧甚至是可以追求品质的待遇。“小店”妓女是级别最低的妓女。在这种被称为“小店”的妓院中,妓女只能够隔着这种类似于笼子的房间任由嫖客挑选,环境不堪的种种表象也充分反映了当时日本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据有关史料记载,在日本的历史上,“卖春”制度最初确立于公元8世纪的奈良时代。当时皇宫中特设“采女部”,从各地募集美女。“采女”名为司内职,实则是一种官妓,如有外国使节来朝,则叫她们侍寝。此外,还有一种“巫女”。
“巫女”本来是演“神乐”、司祭事的女子,后来变成了妓女,因为日本古代的神社多设于交通和兵营的中心地带,“巫女”住在神社周围,和众多的过客、士兵、游民交往,就由“神妻”堕为“巫娼”了。到了平安时代,出现一种叫“白拍子”的卖笑妇。“白拍子”原来是以歌舞为主、卖春为辅的妓女,和日本现代的艺妓颇为相似。和“白拍子”同时出现的是“傀儡子”,她们流浪各地,一面舞木偶、玩把戏,一面卖春,主要以平民百姓为卖春对象。除了此以外,还有“桂女”、“汤女”、“长者”和停船场的“游女”等不同形式的妓女。“桂女”主要为军人服务,也叫做军妓。“汤女”则主要在温泉场活动。
“长者”是在驿路范围内以来往过客为对象的妓女,如同路边拉客女一般。室町幕府时代是战乱频仍的乱世时期。上层阶级耽于骄奢淫靡,而人民陷于异常的贫困。因此,一方面促使了公娼的繁荣,另一方面促使了私娼的产生。私娼当时称为“夜发”,都是下等妓女,夜间出没街市,四处拉客,一时像雨后春笋般地涌出,大有压倒公娼之势。以前的“汤女”也从温泉转入民间的浴室,投入私娼的队伍,被称为“搔垢女”。在町人阶级的支持之下,日本的江户时代出现了大规模的“游廓”,“游廓”是妓院集中的地方。具有代表性的,是江户的吉原“游廓”,当时的町人文化就是以“游廓”为中心而发展的。
德川幕府一面集中妓院,加强控制,一面极力地取缔私娼,但是私娼不但不见减少,反而日益增加,尤其是“汤女”盛极一时。据《守贞漫稿》所载,江户时代,在日本的每个浴室都有“汤女”二三十人,她们陪酒、陪歌、陪浴,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三陪女”。公元1867年,二百多年的江户幕府时代结束,迎来明治维新年代。日本一方面向外扩张,一方面发展经济,这也推动了“卖春业”的畸形繁荣。尤其在日本东京,卖春表现出它独特的季节性:“春夏盛时,一月或有五六十席”,“妓于秋风一起,辄锁户晦迹以去”,“柳桥之妓春夏则百余,秋冬减其半”。春夏繁盛,秋冬衰落,形成了古代日本最奇异的卖春特色。
在古代日本,除此以外,更让人不可思议的卖春特色要算妓女和嫖客之间必不可少的合同交易以及有关账单的支付方式了,这在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美国着名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专门研究了日本契约卖春的形式。她在自己的主要着作《菊与刀》中说:如果有一位妓女被一个男人看中了,这时该男人成为独占她的主顾,并与妓院订立契约后把她变为情妇。这样的女人受到契约条款的保护。但是,一个男人可以不订契约就把一个女仆或女店员变为他的情妇,这些“自愿情妇”必然缺乏保护。本来,“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刀”是武家文化的象征。
但鲁思·本尼迪克特在以此命名本书时,似乎并未从这种含义出发,而是以“菊”和“刀”来象征日本人的矛盾性格,也就是指日本文化的双重性,譬如,爱美而又黩武,尚礼而又好斗,喜新而又顽固,服从而又不驯等。鲁思·本尼迪克特是一位20世纪初少数的女性学者,她以女性的独特视觉观察日本卖春行为,把日本文化的特征概括为“耻感文化”,认为它与西方的“罪感文化”不同,其强制力在于外部社会而不在于人的内心。对于这些观点,有些日本社会学者评价很高,认为表现了“深刻的洞察力”。在日本传统的伦理观念中,女人地位低下,被“喜新厌旧”的男人“始乱终弃”的比比皆是,难以计数。
因此这类契约既是男人独占女人的依据,也是女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在日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大都不喜欢口头的“君子协定”,即便是海誓山盟,倘若没有文字清清楚楚地写着的“纸上契约”,以后难以应付赖账的了。这在日本文化中是不以为“耻”的。因此,如果有了“纸上契约”,无论哪一方都不敢赖账了。日本人是最怕“羞耻”的,更害怕被众人孤立的,万一由于赖账打起官司来,闹不好就是一个剖腹自杀来洗刷“耻辱”。这也许就是鲁思·本尼迪克特将日本文化特征所概括的“耻感文化”吧!有人说,在现代的日本十分注重礼仪,但是,人们更看到的是日本许多虚伪的礼仪。可以说,不论是现在日本,还是古代日本,人们都能了解到这样的现象,大多数日本人既重视情欲的肉体表达,又讲究端庄体面的礼仪,甚至嫖客和妓女搂在一起缠绵之时也没有真正忘掉日本式的特色礼仪。
平安时代皇室宫廷的风度,江户时代浮荡世界的高雅,甚至明治维新时期茶馆中的潇洒,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到现代。在古代和现代的日本,许多事都有一定的规矩,嫖客对妓女、妓女对嫖客也有许多规矩,违反了这些规矩不仅会被人看不起,而且自己也感到耻辱。据说,在日本看卖春女脱衣舞的男人们决不乱动手动脚,在男人付完钱一个挨一个地离去时,卖春女们必须赤裸地地站在门口,柔声细气地邀请每个客人捏一下她们的乳房。当男人们捏过她们的乳房后,所有的卖春女都要对客人深深鞠躬,并齐声地说:“感谢您的光顾,希望有幸和您再会。”当然,所有的客人也都只捏一下一个卖春女的乳房,然后有礼貌地离去。这也许是日本的又一种奇异的卖春特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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